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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23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华富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1.1元时,则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须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金额为0.05元,如果该次收益分配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足以使每份基金份额分配0.05元时,则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的基金份额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2023年11月6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5、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1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6、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公示的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3.7、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8、登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fund.com。

  拨打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001。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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