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即发龙山路2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全体董事推举由张华君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部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表决情况:上述议案1、3、4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均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鉴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伟、王智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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