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3-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概述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于2020年11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设备”)向中国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为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制造”)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名下部分土地及房产为亚通达设备申请的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此前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亚通达制造已就上述抵押担保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
近日,亚通达作为借款人,华铁股份、亚通达制造作为原借款保证人/抵押人共同与中国银行签署了《借款展期合同》,华铁股份同意为亚通达设备向中国银行申请的展期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同时亚通达制造以名下部分土地及房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最高金额均为亚通达设备申请的授信项下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1.725亿元,《借款展期合同》签订后,亚通达设备申请的授信项下不再产生新的借款。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可覆盖公司本次为亚通达设备提供的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华铁股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亚通达制造已就上述抵押担保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3.11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175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7.25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4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4月5日
注册地点:青岛市四方区万安支路1号
法定代表人:宣瑞国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铁路机车车辆用机电产品、机车车辆配件及零部件、船用、陆用环保产品及零部件;安装及销售自产产品;进出口相关配件产品和技术;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供相关服务。
2、股权结构以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亚通达设备为华铁股份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亚通达设备资产总额370,725.20万元,负债总额254,817.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2,832.0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5,778.01万元),净资产115,907.6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392.87万元,利润总额-1,297.41万元,净利润-547.9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亚通达设备资产总额377,929.42万元,负债总额258,183.2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4,557.2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2,017.69万元),净资产119,746.19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3,470.49万元,利润总额3,874.92万元,净利润3,838.5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通达设备到期尚未兑付的票据金额为人民币820万元,涉及诉讼的应兑付票据金额为420万元。亚通达设备涉及诉讼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019.00万元。除上述情况外,亚通达设备不存在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仲裁等事项。
5、信用状况: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良好。
6、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展期协议涉及的担保情况
(一)华铁股份为亚通达设备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为展期后的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展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展期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250万元。
4、担保范围: 基于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本次担保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亚通达制造为亚通达设备提供的抵押担保
1、担保方式:土地及房产抵押担保。
2、抵押资产概况
抵押资产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荟路307号,产权号为鲁(2016)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414号,土地面积65,087.6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46,395.06平方米。
该项资产属于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该项资产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该项资产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定本次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4,567,052.51元(其中账面原值为176,663,984.65元、已计提的折旧52,096,932.14元)。本次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最新评估价值为146,340,000.00 元。
3、抵押担保金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250万元,抵押担保期限随《展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展期期限顺延。
4、担保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本次担保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亚通达设备的资金周转需求,有利于亚通达设备正常开展经营业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亚通达设备的资产负债率尚未超过70%,且其作为公司合并报表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其担保风险尚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9.3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27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1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2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2亿元,占上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019.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一)华铁股份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中北授协保字011号);
(二)亚通达制造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中北授协抵字011号);
(三)亚通达设备、华铁股份及亚通达制造与中国银行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合同编号:2023年青中银北借展字001号至005号)。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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