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9,179,547股,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18,359,093股。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夏能源《关于拟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夏能源持有公司A 股股份369,311,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3%。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情况:
宁夏能源在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时,认购公司股份85,221,501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4.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的减持情况: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比例及数量: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9,179,547股,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18,359,093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所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承诺事项:宁夏能源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宁夏能源《关于拟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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