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除董事熊军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75,8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9,220,601.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639,399.00元。2020年6月23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4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兴业银行成都龙泉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上海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秦川智能传感器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9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存放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880188000186542)对应的超募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0,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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