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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3-058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李丹女士、李琦女士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因尚未完成转股,公司可转债项目处于延续督导状态。现李丹女士因工作调整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委派丁璐斌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李丹女士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丁璐斌先生具有较丰富的投行工作经验,参与了多项不同类型的投行项目,具备履职能力。

  本次变更后,公司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琦女士和丁璐斌先生,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延长情形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丁璐斌先生简历

  丁璐斌,男,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为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2011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了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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