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3-045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动系公司董事俞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华泰”)接到公司股东上海联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升创业”)、上海联升承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升承业”)及相关人员的通知,联升创业及联升承业拟根据市场情况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将27,631股公司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转让给公司董事俞峰先生。俞峰先生因间接持有联升创业及联升承业的财产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一、本次持股方式变动基本情况
俞峰先生本次拟受让股份的方式为盘后固定价格,股份来源为联升创业及联升承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本次变动系俞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
本次受让前,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受让后,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表格中持股比例以公司截止2023年11月10日总股本180,000,160股为基数计算。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俞峰先生本次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受让取得的公司股份,按规定自成交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联升创业持有公司0.02%股份,为公司5%以下股东,鉴于联升创业基金期限届满,已进入清算状态,拟将俞峰先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0,488股转至其个人名下直接持有。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联升承业持有公司0.39%股份,为公司5%以下股东,鉴于联升承业基金期限即将届满,拟将俞峰先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7,143股转至其个人名下直接持有。
二、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的合规性及目的
(一)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的合规性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瑞华泰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瑞华泰股份。”
俞峰先生因间接持有联升创业及联升承业的财产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本次变动系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实际增持或减持股份,未违反上述承诺。本次受让公司股份后,俞峰先生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的目的
俞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和规则,因此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拟受让其通过联升创业及联升承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持股方式将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实际增持或减持股份。
三、其他说明
俞峰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个人做出的有关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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