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3-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维威”)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相关信息
1.企业名称: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2.地 址: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广西来宾市福兴路8号
3.检查范围:酊剂、1# 综合库房和2# 冷库,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带式真空干燥生产线)
4.检查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4日
5.检查结论: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二、本次检查所涉生产设施及产品情况
本次通过GMP符合性检查为广西维威在“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地址核增的酊剂、1# 综合库房和2# 冷库,生产的颗粒剂(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板蓝根颗粒、小儿清咽颗粒、地芍消渴颗粒)、糖浆剂(蛇胆川贝液、三蛇胆川贝糖浆、麻杏止咳糖浆、健脾糖浆、五味子糖浆、川贝枇杷糖浆、感冒止咳糖浆、酸枣仁糖浆、小儿止咳糖浆)、合剂【生脉饮(党参方)、玉屏风口服液、生脉饮】、煎膏剂(妇科白带膏)、片剂(硫酸亚铁缓释片、胃痛宁片)、酊剂(藿香正气水);在“广西来宾市福兴路8号”地址核增的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带式真空干燥生产线)。
本次GMP检查中,1# 综合库房和2# 冷库为广西维威募投项目“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中的一部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表明广西维威的生产线符合GMP要求,表明广西维威相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有利于公司继续保证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生产能力,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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