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微至”)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功燕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杜薇女士因工作原因已向监事会履行请假手续;
3、 董事会秘书奚玉湘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无特别表决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4.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泽铭、范雨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科微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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