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盟科药业
股票代码:688373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君联嘉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3154(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3154(集中办公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份比例变动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珠海君联嘉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珠海君联嘉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珠海君联嘉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所致。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处置或增加其拥有盟科药业股份的可能,并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021,6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65035%。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32,760,44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盟科药业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261,2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65036%。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 除上述所述情况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君联嘉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周宏斌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10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君联嘉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周宏斌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珠海君联嘉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盟科药业”)股份32,760,449股,持股比例由5.65035%变动至4.99999%;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送达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6日至11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变动比例为-0.65036%,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盟科药业32,760,449股,占盟科药业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99999%,持股比例已减至公司股份总数的5%以下。
(四)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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