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概述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21.5亿元的授信额度(含融资租赁),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子公司切分占用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经公司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新增2023年度担保额度20亿元,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子公司切分占用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资产池、日常经营合同涉及的履约担保等。上述新增的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二、 担保的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苏光木保T2023095),为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向光大银行申请4,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2、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向建设银行申请9,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3年止。
3、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8901202300000090),为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向浦发银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公司为棒杰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44P336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6号领寓商务广场
法定代表人:陈剑嵩
注册资本:88,2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光电子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棒杰新能源68.0272%股权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前述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 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苏光木保T2023095)
担保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3年止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8901202300000090)
担保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开展业务的实际需求,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到期偿债能力。
六、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63,925.1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39%,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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