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23-03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博瑞传播关于变更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博瑞传播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博瑞传播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4日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23-040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会主席寇亚辉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1月14日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23-041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要求,鉴于四川华信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等部门规定的国有企业连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最长年限,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履行比选选聘程序,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四川华信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洪涛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闵丹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本次公司聘请信永中和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确定为90万元(含税),比2022年度费用减少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四川华信连续25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2022年度四川华信对本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四川华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四川华信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年限已超过国有企业连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故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履行比选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取得了原审计机构的理解和支持,并对本事项表示无异议。由于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根据决议结果敦促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相关要求,在选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了审核和评价。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后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4日

  

  447572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23-041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天银”)

  ● 原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经营发展及年度审计总体工作安排的需要,公司拟变更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经履行比选选聘程序,公司拟聘请北京中天银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7731T

  成立日期:1999 年08月2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53号瑞海大厦5层551

  首席合伙人:袁灵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税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破产清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基本情况:北京中天银是一家专注于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工程咨询、资产评估的综合性中介咨询机构。北京中天银原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1993年4月经财政部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1999年3月,北京中天银按国家规定完成了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由原来的中银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月,为了适应国家政策及业务发展需要变更了组织形式,改制后事务所名称为: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资本710万元。总所设在北京,并在陕西、四川、江苏、河南、贵州、山东、广东设立了七家分所,为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198);《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开展检查审计工作指定事务所》(许可证书编号或批文编号:保监厅函【2004】102号);《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质》(许可证书编号或批文编号:财政部财企【2000】905号);《司法鉴定审计资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业机构名册入选通知)等。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北京中天银合伙人数量2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人。

  北京中天银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693.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139.0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中天银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截止2022年底职业风险基金905.77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中天银近三年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等。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合伙人:周刚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北京中天银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秦飞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北京中天银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管理合伙人:顾薇薇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开始在北京中天银执业,现为四川省注协第五届理事会理事,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巴哲锐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开始在北京中天银执业,2013年为中天银总部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2018年为北京地区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领军人才。执业过程中从事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等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管理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本次公司聘请北京中天银的内控审计费用拟确定为36万元,相比2022年内控审计费用减少2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成立于1986年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转制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信永中和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2年度,信永中和出具了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原审计机构的理解和支持,并对本事项表示无异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于2023年2月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经营发展及年度审计总体工作安排的需要,公司经与信永中和沟通后决定不再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先沟通,信永中和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根据决议结果敦促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相关要求,在选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了审核和评价。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后认为,北京中天银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80      证券简称:博瑞传播      公告编号:2023-043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大厦2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30日

  至2023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2023年11月24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3年11月30日14:00前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11月29日)。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 登记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大厦23楼。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电话:028-62560962、87651183

  联系人:王薇、陆彦朱、周艳妮

  邮  箱:bray600880@163.com

  邮  编:610063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大厦A座23楼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