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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8月12日签发的《关于同意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5.63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0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4.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1.97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9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59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已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421.97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7,180.67万元。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2,149.2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092.08万元(含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编制的《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5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韩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韩萍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韩萍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韩萍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4,453股。韩萍女士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韩萍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韩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祝国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邹家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邹家瑞个人简历》

  邹家瑞,男,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10月至2000年4月任广东爱多电器有限公司会计;2000年5月至2005年10月任国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深圳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4月至今,历任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商务部总监、内审监察部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邹家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邹家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6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1月10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编制的《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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