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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8.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010,303,504万股的0.582%。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1月21日。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7日,公司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3)。

  (三)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2日,向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授予1,9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1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至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1,960.00万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5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8日上市。

  (六)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4.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8.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一)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年11月1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2022年11月17日届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于2023年11月17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满足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1月21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0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588.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010,303,504股的0.582%。

  4、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解除限售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

  

  注:变动前股本结构表截至2023年11月13日,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事项,实际变动结果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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