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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道道全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1号)的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31元。截至2021年11月3日止,公司已收到招商证券转入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的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782,991,300.0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7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84,957.5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9,915,042.5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1]4232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11月14日,公司累计已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6,878.5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1,097.95万元(含利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的安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期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

  三、历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5日,公司已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8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8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380万元(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道道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道道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梁  石    王  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对本次总经理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综合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刘建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对本次副总经理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综合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罗明亮、吴康林、张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对本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综合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邓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对本次财务总监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综合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总监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李小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吴苏喜   陈 浩  谢丽彬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3-【067】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在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军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一、本次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选举出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选举刘建军先生、吴苏喜先生、谢丽彬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刘建军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吴苏喜先生、姚锦婷女士、陈浩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吴苏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选举谢丽彬先生、姚锦婷女士、吴苏喜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谢丽彬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选举陈浩先生、邓凯女士、谢丽彬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陈浩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建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明亮先生、吴康林先生、张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小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戴箐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理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的安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期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5日,公司已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8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8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3-【068】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凯乐国际城9栋1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戴箐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戴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的安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期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5日,公司已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8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8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3-【069】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1号)的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31元。截至2021年11月3日止,公司已收到招商证券转入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的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782,991,300.0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7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84,957.5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9,915,042.5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1]4232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11月14日,公司累计已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6,878.5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1,097.95万元(含利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的安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期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

  三、历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5日,公司已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8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8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380万元(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1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道道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道道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3-【070】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刘建军先生(董事长)、姚锦婷女士、张军先生、邓凯女士;

  2、独立董事:吴苏喜先生、陈浩先生、谢丽彬先生;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战略委员会委员:刘建军先生、吴苏喜先生、谢丽彬先生,其中刘建军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吴苏喜先生、姚锦婷女士、陈浩先生,其中吴苏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谢丽彬先生、姚锦婷女士、吴苏喜先生,其中谢丽彬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浩先生、邓凯女士、谢丽彬先生,其中陈浩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7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 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戴箐女士(监事会主席)、濮文婷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张青青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经理:刘建军先生;

  2、副总经理:罗明亮先生、吴康林先生、张军先生;

  3、董事会秘书:邓凯女士;

  4、财务总监:李小平先生;

  5、内审部门负责人:戴箐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李理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周辉女士在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1,45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周辉女士所持的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的相关承诺。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夏劲松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夏劲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简历附件:

  1、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建军先生,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4年1月至1988年6月任岳阳石油化工总厂财务处会计;1988年7月至1993年3月,任巴陵石油化工公司财务部会计科副科长;1993年4月至1995年6月,任巴陵石化宏立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7月至1999年6月,任岳阳巴陵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1999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0年,荣获岳阳市“招商引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5年,荣获岳阳市“第三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9年,荣获岳阳市“新世纪十大创新人物”荣誉称号;2011年,荣获湖南省粮食局颁发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1年,被中国乡镇企业协会与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部发展中心评为“全国创业带动型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2012年,获评为湖南省农产品企业品牌建设十大领军人物;2015年至2020年,担任岳阳市人大代表。

  最近五年内,刘建军先生除担任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刘建军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705.43万股,其中,直接持股7,459.55万股,通过湖南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5,245.88万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股东湖南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候选董事姚锦婷女士为夫妻关系,构成关联关系,除与姚锦婷女士构成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建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建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副总经理罗明亮先生

  罗明亮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3年7月至1995年10月就职于岳阳市农科所;1995年10月至2001年12月历任岳阳市科委副科长、主任科员;2002年1月至2008年4月任岳阳市科技局科长;2008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岳阳市科技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2017年4月,辞去公职;2017年9月至今,任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最近五年内,罗明亮先生除上述工作经历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罗明亮先生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明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明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副总经理吴康林先生

  吴康林先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5年10月至2001年6月,在原岳化总厂工建处工作任技术科长,计划科长等;2001年6月至2015年3月,在巴陵石化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工作任副部长;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任巴陵石化公司社区管理中心主任;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任巴陵石化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党委书记;2016年2月至2021年11月担任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1月至2023年2月担任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研究院院长;2023年2月至今担任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总监;2016年2月起担任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最近五年内,吴康林先生除担任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吴康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50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康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康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副总经理张军先生

  张军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防科大湖南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90年9月至1996年1月在岳阳石油化工总厂锦纶厂机修车间当工人;1996年2月至1997年10月巴陵石化岳化总厂锦纶厂团委任干事;1997年9月至2000年10月巴陵石化岳化总厂化工二厂团委任副书记、政工科任副科长、科长;2000年10月至2003年5月巴陵石化金石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任副主任;2003年5月至2012年5月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任主任、总监;2012年5月至2016年4月任道道全重庆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任道道全运营中心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道道全营销中心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道道全董事。

  最近五年内,张军先生除担任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张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20.29万股,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董事会秘书邓凯女士

  邓凯女士,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9月至1993年4月,任鹰山石油化工厂统计员;1993年5月至1995年6月,任岳阳深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1995年7月至1999年6月任岳阳巴陵油脂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1999年7月至2001年9月任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1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岳阳昌德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4月2019年8月任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9年9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5月起至今任道道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最近五年内,邓凯女士除担任上述公司职务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邓凯女士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凯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邓凯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财务总监李小平先生

  李小平先生,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湖南省永兴县马田镇企业办,2009年5月入职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先后任子公司财务部经理,集团资产财务中心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2023年6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最近五年内,李小平先生除担任上述公司职务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李小平先生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小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小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内审部门负责人戴箐女士

  戴箐女士,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1995年7月岳阳市建筑设计受聘设计工作;1995年7月至1996年12月在中辰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工作;1996年12月底至2008年4月岳阳巴陵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监察部价费审计;2011年8月至2019年9月任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主管;2019年9月至2021年4月任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综合审计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监。

  最近五年内,戴箐女士除担任上述公司职务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戴箐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11万股,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戴箐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戴箐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证券事务代表李理女士

  李理女士,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至2010年任职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2011年至2015年任职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泵送事业部营销服务公司、财务部,2015年至2018年任职于爱尔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2019年至2022年任职于公司资产财务中心,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最近五年内,李理女士除担任上述公司职务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李理女士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理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理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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