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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02,437,58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568,87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亚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李红燕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潘香婷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

  2、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3、上述议案均涉及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情况;

  4、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任何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晶迎、陈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7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在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经全体监事推选,一致同意本次会议由监事杨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杨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8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具体如下:

  1、选举王亚龙先生、李红燕女士、薛震先生、董振华先生、范奇晖先生、马若鹏先生、关正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于璐瑶女士、王珏女士、卫婵女士、李祥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王亚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红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继续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卫婵女士(委员会主任、会计专业人士)、王珏女士、于璐瑶女士。

  2、提名委员会委员:于璐瑶女士(委员会主任)、李祥高先生、王亚龙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珏女士(委员会主任)、于璐瑶女士、王亚龙先生。

  4、战略委员会委员:王亚龙先生(委员会主任)、王珏女士、董振华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卫婵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雷先生、赵晓辉先生、傅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张银权先生及李乾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及《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第四届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杨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亚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红燕女士、薛震先生、董振华先生、高军先生、孙占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潘香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凤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亚龙先生、李红燕女士、薛震先生及董振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高军先生、孙占义先生、潘香婷女士及陈凤侠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潘香婷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潇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潇宇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潇宇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

  电话:029-88338844-6050

  邮箱:ir@ltom.com

  邮编:710114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高军先生、孙占义先生、潘香婷女士、陈凤侠女士、陈潇宇女士的简历

  高军:男,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本科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1996年2月至1998年5月任咸阳偏转集团公司海外部报关员;1999年6月至2007年5月任陕西同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西安鸿瑞光显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西安美辰照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军先生通过共青城青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15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孙占义:男,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本科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12年7月任咸阳偏转集团公司销售业务员;2012年8月至2014年4月任河北捷盈业务部和资材部部长;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任重庆宇隆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占义先生通过共青城麒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潘香婷:女,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本科毕业于陕西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任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设计工程师;2010年9月至2014年6月任西安美辰照明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香婷女士通过共青城青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57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凤侠:女,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本科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20年5月先后担任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成本科长、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和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总账会计师;2020年5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凤侠女士通过共青城青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52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潇宇:女,199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本科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曾就职于深圳市聚飞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深圳市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潇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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