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方小卫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鹏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0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2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军、陈宏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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