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3-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4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1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因素考虑,为统筹安排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智源”)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方大智源分拆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3-36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终止控股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智源”)分拆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基本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控股子公司境内上市筹划工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分拆上市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分拆相关事项。
2022年12月29日,方大智源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577号)。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基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因素考虑,为统筹安排方大智源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拟终止方大智源分拆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方大智源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及方大智源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方大智源将持续推进轨道交通屏蔽门业务,推动自身和公司整体业务可持续发展。
四、与本次分拆上市终止相关的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终止分拆方大智源至创业板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的结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3-35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1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曹乃斯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基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因素考虑,为统筹安排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智源”)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方大智源分拆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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