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98号文”核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5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62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24.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5CDA50084号《验资报告》。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7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6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3,000.00万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935.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CDA50024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均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7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7月,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弘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济生堂药业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下:
鉴于公司此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依法办理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130716117618)的销户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后,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