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京运通”或“债务人”),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9,2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无锡京运通提供5,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9月30日,无锡京运通资产负债率为92.22%,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京运通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无锡分行”或“债权人”)办理最高额不超过19,200万元的授信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与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6月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5.0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5.00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2、临2023-016、2023-02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无锡京运通
1、被担保人全称: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3308540253
3、成立日期:2015年2月10日
4、注册地址: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北惠路)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30,300.00万元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锡京运通资产总额190,931.97万元,负债总额143,083.53万元,净资产47,848.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94%;该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2,424.92万元,净利润1,200.1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无锡京运通资产总额327,578.58万元,负债总额302,089.41万元,净资产25,489.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22%;该公司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25,865.83万元,净利润-22,359.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无锡京运通100%的股权,无锡京运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9,2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0.2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4.90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0.23%,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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