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大魏庄东路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新亭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王友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吴维众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王中兴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3、4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议案2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前述第5项至第7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王新亭先生、名金广先生、辛权民女士、翟艳婷女士当选为董事,黄峰先生、侯加林先生、王磊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蒋庆增先生、陈燕女士当选为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鲲宇、张晓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天鹅股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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