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璐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马长水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意见为:董事会面临到期换届,届时一并聘任更为合适,没必要在换届前匆匆试错。
董事林萌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意见为:拟聘用人员缺乏行业经验,在公司目前困难面下难以胜任这份工作,公司此前聘用曲成先生为总经理时也是类似情形,我明确反对过,我们不能再犯前车之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张文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解聘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马长水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意见为:当事人如果问题严重,仅仅解聘是不够的,应进一步查实是否存在新的问题,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经审议,因公司总经理曲成先生在任职期间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董事会同意解聘曲成先生总经理职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解聘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解聘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解聘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聘用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文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业务运营管理,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新一届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对张文渊先生做出续聘决议。张文渊先生简历如下:
张文渊,男,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宁波保税区港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香港恒天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文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文渊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其中,张文渊先生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具体情形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7月19日作出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82号),张文渊先生作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因对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公开谴责。截至目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并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违规情形已消除,且未发现张文渊先生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聘用张文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张文渊先生管理经验丰富,其从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有助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关于解聘总经理的情况
因公司总经理曲成先生在任职期间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董事会同意解聘曲成先生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解聘的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聘其总经理职务后,曲成先生在公司不担任其他职务。解聘曲成先生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曲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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