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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子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合同及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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