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108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11月22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理金额不超过4.28亿元的并购贷款业务,贷款期限5年,利率3.20%,专项用于公司置换前期支付收购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电公司”)45.87%股权的自筹资金,并购服务费700万元。售电公司为共同还款人,追加售电公司45.87%股权质押,由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10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11月22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办理金额不超过4.28亿元的并购贷款业务,贷款期限5年,利率3.20%,专项用于公司置换前期支付收购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电公司”)45.87%股权的自筹资金,并购服务费700万元。售电公司为共同还款人,追加售电公司45.87%股权质押,由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10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人力资源总监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钟坚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钟坚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人力资源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钟坚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钟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钟坚女士辞去人力资源总监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钟坚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钟坚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11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15,000万元,系前次担保的到期续保。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56,4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67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交通银行不超过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等。截至目前,公司为天富集团在交通银行已提供担保4.70亿元(含本次担保)。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分(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交通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5,000万元。天富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富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天富集团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33.49%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天富集团1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天富集团就上述15,000万元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主债权金额:15,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5、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时止。
6、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任[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56,400万元,占
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2.3577%;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72,4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7117%;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1029%;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671,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8.5431%。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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