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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案涉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0月31日,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机电”或“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23)苏01执监250号】,法院审查认为,廖良茂的刑事案件已审结,认定廖良茂取得的康尼机电股票为其犯罪所得,属于追赃的范围,对北京华宇瑞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12月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取得的廖良茂名下22,707,784股康尼机电股票的行为予以撤销,案涉股票直接发还康尼机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一、本次执行情况

  2023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执行廖良茂的部分犯罪所得22,707,784股康尼机电股票,该等股票已划转至公司股票回购专户,公司将尽快完成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司法执行的股票,待注销完成后,将直接减少公司股本和资本公积33,743.77万元,同时增加未分配利润33,743.77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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