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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研究院被认定为 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药业”)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3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浙科发高〔2023〕56号),川南药业“浙江省特色抗生素重点企业研究院”被认定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

  二、主要研究方向

  “浙江省特色抗生素重点企业研究院”主要研究方向为:特色抗生素研发、创新药定制研发、其他治疗领域药物研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川南药业研究院本次被认定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是政府部门对公司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的肯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加入,增强公司科研团队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力度,为公司持续发展增添更多动力。

  公司相关研发项目在技术应用、成果转化、产品销售和利润贡献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上述认定在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3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浙科发高〔2023〕56号);

  2、附件:《2023年新认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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