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联锻造”)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的安排,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7,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包括银行综合授信、银行长短期借款、融资租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同时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及向其他融资机构的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长短期借款、融资租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次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与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与担保额度,但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中调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授信及担保预计情况表
1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余额
不超过 77,000万元。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担保预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2024年新增担保额度,仅由三联锻造提供担保,无需孙国奉、孙国敏、孙仁豪、张一衡提供关联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担保额度为准,合计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16,419.00万元,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芜湖万联”)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NTA5F1B
3、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3日
4、注册地址: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新阳路8号
5、法定代表人:孙国奉
6、注册资本:9,3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芜湖高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高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担保”)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926542348
3、成立日期:2012年3月15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717号芜湖服务外包产业园4号楼5层
5、法定代表人:袁程
6、注册资本:23,542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芜湖高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政府性质的担保公司,2023年1月三联锻造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申请一笔1,000万元的借款,由芜湖高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此笔借款提供担保,子公司及孙国奉、张爱连、孙仁豪、孙国敏、杨莉、张一衡、黄晨迪为高新担保提供反担保。由于其政府性质,无法获取高新担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10、芜湖高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 加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无需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对于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419.00万元,除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外,其余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76%。
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3-043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上述议案2.00需逐项表决。上述议案1.00、2.03、3.00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2.01、2.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9:00-12:00,13:00-16: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成
电话:0553-5650331
传真:0553-5650331
邮箱:wuhusanlian@wuhusanlian.com
通讯地址: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
(五)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2”。
2、投票简称为“三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投票说明:
1、 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3-044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孙国奉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张一衡先生补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谭青女士(独立董事、召集人)、李明发先生(独立董事)、张一衡先生(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保障独立董事积极、充分履职,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独立董事的津贴拟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次月起执行。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3票。独立董事谭青、李明发、张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并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与独立董事相关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和完善,使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保持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其他制度文件。
其中《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保持授信的延续和融资渠道的通畅,便于更好地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7,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合计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金融机构进行申请,实际融资金额需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因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而对其进行担保的实际担保额度、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与相关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及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3-045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秀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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