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法规要求于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现将本次培训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培训的富乐德人员包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
培训地点:安徽富乐德公司一楼会议室。
培训时间: 2023 年11月17日上午 9:00-10:00。
二、培训内容
现场培训前,光大证券制作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公司发出了关于本次培训的通知。
本次现场培训分为创业板公司治理与董监高职责、股份交易行为规范、证监会以及深交所新规三个板块,主要结合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发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于2023年8月发布的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发布的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介绍了创业板公司治理与董监高职责、股份交易行为规范、证监会以及深交所新规等方面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分析了相关处罚案例。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交流的形式并围绕资料重点内容、结合案例分析向参训人员做了详细讲解。 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相关制度及处罚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
胡宇翔 贺凯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代表人:
胡宇翔 贺凯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