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3-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宏斌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于2023年11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经营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二)《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2023 年11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2023 年11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1日。
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11月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0)。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3-070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下午2:30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9:15起至2023年12月14日下午3:00止,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提案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提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上述提案详见2023年11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专项报告或公告。
注:上述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等原件办理现场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青龙管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750002。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及申请数字证书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各项费用自理。
5、会议咨询: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骞、王天骄
电话:0951-5070380;0951-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6、《表决票》格式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回执》格式详见附件四。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457,投票简称:“青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青龙管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股东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持 股 数 (股): 股权登记日 2023年12月11日
授权代理人姓名: 证件号码: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按弃权处理。
2、如对总议案和各子议案均进行了表决,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议案视为与总议案表达了相同的表决意见。
2、参会但未提交的表决票,其各项数据均不计入统计结果。
3、股东代表须严格按照授权委托书中的表决意见进行表决,更改授权委托表决意见的行为无效。
投票人签字:
2023 年 月 日
附件三: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于2023年12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现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出席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委托书所示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未作具体表决指示的提案,被委托人可行使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本人对其做出的表决意见均予以认可。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按弃权处理。
2、如对总提案和具体提案均进行了选择,以总提案授权指示为准。
3、单位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有效期: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至 年 月 日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回 执
截止2023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 持有“青龙管业”(002457)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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