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基农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邦基农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邦基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的担保均无逾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逾期代偿款余额为539.66万元,公司正在追偿中。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邦基农业在该行开展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2023年11月3日,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邦基农业在该行开展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二)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三)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为支持公司客户发展,实现与公司的互惠互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累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邦基农业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含本次)为6,000.00万元,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余额为480.00万元,分别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89%、0.3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邦基农业的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00万元,对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的可用担保额度为4,5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3205080229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1日
法定代表人:高逢章
注册资本:11,4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民和路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兽药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邦基农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
保证人: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照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保证人: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被担保人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可较好缓解下游经销商或养殖场(户)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同时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被担保的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违约风险较小。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6,000.00万元;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余额为480.00万元,上述担保均无逾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的代偿款余额为539.66万元,其中本年度代偿金额为40.16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07日(星期四)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 至12月06日(星期三)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angjikeji@bangjikej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2月07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07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王由成先生
独立董事:刘思当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洪超先生
财务总监:罗晓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2月07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 至12月06日(星期三)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angjikeji@bangjikej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3-7860066
邮箱:bangjikeji@bangjikej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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