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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公告编号:2023-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公司董事候选人周维伟、连泽俭和监事候选人魏歆仪以及董事会秘书车亚平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周维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连泽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魏歆仪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

  关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赓、岳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3-074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网络传输的方式于2023年11月23日发出。2023年11月30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2人,董事连泽俭因工作原因委托副董事长周维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俊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推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推选周维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补选周维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补选连泽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周维伟,男,45岁,工程硕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财务资产处(审计处)处长。截至2023年11月30日,周维伟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连泽俭,男,37岁,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在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工作,曾在中国水利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景区规划建设处工作。截至2023年11月30日,连泽俭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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