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下午14:00在公司15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监事白海源、魏莉丽、王颖以现场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海源主持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为确保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杉杉”)项目经营的资金保障及稳定发展,公司拟将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8,500.00万元财务资助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0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15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董事张辉阳、张辉、杨建兴、洪艳蓉、李成言、李宗义六人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孟丽、李源、柳吉弟三人现场参加,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辉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共兰州市城关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关于在企业公司章程中增加党组织工作规范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的《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应修订涉及的部分公司制度部分条款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为确保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杉杉”)项目 经营的资金保障及稳定发展,公司拟将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8,500.00万元财务资助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辉阳、张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以及公司拟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

  同意票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5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4-6号15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8日

  至2023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23年12月01日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国芳、张春芳、张辉、张辉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议案2将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为前提条件。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还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4-6号

  邮政编码:730000

  传    真:0931-8803618

  联系电话:0931-8803618

  E-mail:gfzhengquan@guofanggroup.com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