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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9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791.0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48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3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富创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720.55万元对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本次调整后,该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100,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4,720.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后续投资计划,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本次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1月。为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对部分产品进行持续的工艺设计优化,需对原规划采买的部分设备或产线进行相应调整,导致专家验收及政府验收时间有所延缓。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至2024年5月。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59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53,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8% (未达到30%)。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9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791.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309.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48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37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富创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上述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720.55万元对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追加投资,本次调整后,该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100,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4,720.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3,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481.1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3,8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53,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8%(未达到30%)。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3,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53,8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3,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60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9,053,334股的比例为0.057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00元/股,最低价为77.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7,139.1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1日和2023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9,053,334股的比例为0.057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00元/股,最低价为77.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7,139.1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61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A1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9日

  至2023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12月13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zhengquanbu@syamt.com)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3年12月19日13:00至14:3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A103会议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倩倩

  电话:024-31692129

  传真:024-31692129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A座证券部

  (二)会议费用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57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价,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注1: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包括: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拓荆键科(海宁)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注2:2023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为2022年度同类业务金额。

  注3:本次预计金额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2022年度同类业务经审计发生额的比较。

  注4:本次增加后2023年度预计额度是对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科技”)

  1) 基本情况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齐雷担任拓荆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拓荆科技公司的关联法人。

  2、 上海广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广川”)

  1) 基本情况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2)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郑广文担任上海广川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广川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后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增加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相关进度进行收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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