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2023年11月30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8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978,548,805股的比例为0.03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69元/股,最低价为49.5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74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5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38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978,548,805股的比例为0.03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69元/股,最低价为49.5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74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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