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3-68号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进行审计。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40万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至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及要求,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局针对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续聘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会议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3-69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2年度,公司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陕西金叶”)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其已在2019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服务期间,能够严格履行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各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公司基于审慎原则,且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角度出发,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基本介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于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2019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业务资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06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万元,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人员信息
1. 截至2022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104人,首席合伙人为吕江,其共有注册会计师人数33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36人。
2.项目组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史绍禹,2004年开始执业。2001年至2011年10月先后在北京天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华寅会计师事务所、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2年11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马重飞,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02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无兼职。2004年开始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史春生,从2004年10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3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企业首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规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业务规模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业务收入35,8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9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16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家,审计收费总额5,128万元,审计客户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四)执业信息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0次,行政处罚2次,除此之外,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六)审计收费
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范围、需配备人员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人民币90万元;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故审计收费总额为14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已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结合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2019年度至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核,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至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及要求,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局针对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续聘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3-70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局。2023年12月1日,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第三会议室(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名称
(二)其他说明
1.表中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表中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4.表中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12月21日工作时间(09:00~12:00, 13:00~17:30)。
(二)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2月21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5.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联系电话: 029-81778556,传真:029-81778533,
电子邮箱:jinye000812@163.com。
(五)联系人:王炯、金璐。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2”,投票简称为“金叶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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