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3-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6)。
3、2023年10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吕守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5、2023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11月22日为授予日,以7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0名激励对象授予60.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3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已授予未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490名调整为489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1200万股调整为60.0400万股,0.0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不再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申报登记。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关于调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情况
鉴于在后续认购等相关事宜办理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基于上述以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现对本激励计划已授予未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490名调整为489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1200万股调整为60.0400万股,0.0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不再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申报登记。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他相关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已授予未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对激励计划已授予未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除本次调整内容以外,均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除本次调整内容以外,均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3-068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2月1日,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非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召集人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文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除本次调整内容以外,均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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