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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3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下午3: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3、其他说明

  (1)上述1.00 提案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0、3.00、4.00、5.00、6.00提案须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上述全部提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出席现场会议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文件原件)的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19日8:30至11:30;13:30至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政编码:133700

  联 系 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指定传真: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623@jlaod.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流程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3”,投票简称为“敖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如下信息:

  委托人名称:

  持有吉林敖东股份的性质:

  持有吉林敖东股份的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发行额度,并在中期票据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注册发行额度方案

  1、发行主体: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额度:注册中期票据的额度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方式与期限: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单期期限不超过3年。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实际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依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7、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负责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具体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时间、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中介机构;

  3、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以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中期票 据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

  5、办理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

  7、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中期票据发行额度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本次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符合相关发行条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3-082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与其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准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1996年3月20日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苏州、西宁、济南、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北京自贸试验区设有分所。

  中准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一批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中准现有从业人员751人,其中合伙人44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22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229名,其中超过18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准2022年度业务收入 2.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 亿元,总计为1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3,274.28万元。中准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2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 家)、金融证券业(1家)、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1家)、建筑业(1家),总资产均值为138.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中准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徐运生先生,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中准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丹女士,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中准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曲波女士,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中准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准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用中准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与 2022 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查阅中准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因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中准担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专业敬业,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准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说明;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12月1日发出。

  2、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其中:监事李安宁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长陈永丰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2023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全文。

  2、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全文。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4、审议《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3年12月1日发出。

  2、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李鹏先生、肖维维女士、梁毕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除修订的各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备案手续,上述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议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及新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涉及序号变更的自动调整。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全文。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涉及序号变更的自动调整。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全文。

  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涉及序号变更的自动调整。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全文。

  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7、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及新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8、审议《关于变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如下: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凯先生不再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赵大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成员为梁毕明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肖维维(委员、独立董事)和赵大龙先生(委员)。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10、审议《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11、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4)。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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