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77元/股,最低价为23.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43,239.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至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0.86元/股,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2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2)。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77元/股,最低价为23.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43,239.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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