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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7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线上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8名董事。应参会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袁蓉丽女士和于定明先生通过线上会议参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路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6票,其中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6.3.8条之规定,表决该预案时,公司2名关联董事吴红星先生、李德宁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向多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382.02亿元。因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存在时间差异,故上述授信额度的期限生效日期以经公司完成相关决策程序后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合同(协议)起始日为准。同时各银行向上级行申请审批额度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实际授信额度需以各银行最后批准额度为公司实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锡业股份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各决策治理主体决策管控事项清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持续提升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云南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并结合实际制定《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7、《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之前已认可本次董事会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决定将以下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7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3名监事。应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丽桃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及形成的决议情况如下: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向多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382.02亿元。因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存在时间差异,故上述授信额度的期限生效日期以经公司完成相关决策程序后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合同(协议)起始日为准。同时各银行向上级行申请审批额度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实际授信额度需以各银行最后批准额度为公司实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持续提升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云南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并结合实际制定《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12月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为21,8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等情形。

  2、截至2023年9月30日,被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锡(德国)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3、因德国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2024年度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预案》,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供应链贸易所需资金,帮助其拓展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云锡(香港)资源有限公司等共计四家全资子(孙)公司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计划额度为80,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 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2、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备注:(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2.6条相关规定,按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或以下两种情形分别计划,本次担保计划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担保计划决议有效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云锡(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云锡(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JRQHXM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 201 室

  5.法定代表人:岳敏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24 日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贸易融资;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9.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锡(香港)资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10.2022年12月末及2023年9月末的财务状况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9月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云锡(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为云锡(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增2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申请额度及时间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云锡(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其融资租赁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存在的担保风险较小。

  (二)云锡资源(美国)公司

  1.公司名称:云锡资源(美国)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01月10日

  3.注册地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4.法定代表人:金小琳

  5.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7.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8.股权结构:锡业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9.2022年12月末及2023年9月末的财务状况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9月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拟为云锡资源(美国)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申请开具累计不超过14,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国际备用信用证保函,期限一年。美国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稳定,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其供应链贸易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存在的担保风险较小。

  (三)云锡资源(德国)公司

  1.公司名称:云锡资源(德国)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 08月26日

  3.注册地点:德国杜塞尔多夫市

  4.法定代表人:金小琳

  5.注册资本:300万欧元

  7.主营业务:经营所有类别金属的贸易

  8.股权结构:锡业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9.2022年12月末及2023年9月末的财务状况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9月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拟为云锡资源(德国)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申请开具累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国际备用信用证保函,期限一年。德国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稳定,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其供应链贸易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存在的担保风险较小。

  (四)云锡(香港)资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云锡(香港)资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12日

  3.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4.法定代表人:金小琳

  5.注册资本:5.64亿港元

  7.主营业务:贸易和投资

  8.股权结构:锡业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9.2022年12月末及2023年9月末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公司拟为香港公司新增36,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申请额度及时间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香港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存在的担保风险较小。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均是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因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上述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公司和上述被担保人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正式担保合同或协议,并根据担保合同或协议约定具体担保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为21,8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等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孙)公司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同时拓宽子(孙)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的资金需求;

  2、被担保对象均为锡业股份全资子(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具备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远期外汇。

  2、投资金额:2024年度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40,000万美元(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284,072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超出公司购汇时的实际汇率,超出远期汇率锁汇报价部分,可能造成预计外的汇兑损失。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预案》,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外贸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加强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降低企业在外币经济环境中的汇率风险,成为企业稳定经营的迫切和内在需求。基于此,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以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从而降低公司成本及经营风险。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公司和子公司原料采购及产品出口相关计划,2024年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40,000万美元(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284,072万元)。

  (三)投资方式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2、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

  3、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4、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投资期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为进口产品办理外币贷款,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预案》,同意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40,000万美元(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284,07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性、套利性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超出公司购汇时的实际汇率,超出远期汇率锁汇报价部分,造成预计外的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外币存款、借款和贷款过程中涉及的货币兑换。公司存款大部分是本币,归还外币贷款前需将本币兑换成外币,或需将外币兑换成本币及其他货币,因办理外币借款时的汇率一般不同于还款时的汇率,货币兑换过程中存在汇率变化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参照各银行远期汇率结售汇价格,选择专业性较强的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并根据外币贷款期限约定将来办理购汇的人民币兑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在开展办理远期汇率锁定业务期间收集整理汇率变动资料,提出规避汇率变动风险的建议。

  2. 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该制度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其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

  3. 公司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规模,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同时将远期结汇合约的外部合计金额严格控制在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四、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为了运用外汇交易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23年12月5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日期、起止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2、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生效。提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个旧锡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签字并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特别注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8:30-12:00   13:30-17:3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邮编:650200

  联系人:杨佳炜

  电话:0871-66287901 传真:0871-66287902邮箱:xygfzqb@qq.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960

  投票简称:锡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12月   日至2023年12月   日

  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任选其一。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月11日)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月3日) 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489,69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为475,140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4,550万元。

  锡业股份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云南锡业锡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锡业股份以持有的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锡化工公司”)100%股权、云南锡业锡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锡材”)100%股权、云锡(苏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电子”)51%股权对云南锡业锡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云南锡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增资,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控股公司”)以其云锡控股公司研发中心资产和现金对新材料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云锡控股公司持有新材料公司51%,锡业股份持有新材料公司49%股权(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3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云南锡业锡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材料公司控股股东为云锡控股公司,锡化工公司、昆山锡材为新材料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电子为新材料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锡业股份的参股公司,新材料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新材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战略调整导致公司原本正常供应新材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深加工原料(锡锭)等业务变更为关联交易,为保障锡产业的协同及锡产业链正常运行,公司结合实际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并经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30日)及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4月24日)审议通过,调整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885,808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商品、提供服务与劳务343,595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与劳务542,213万元。

  现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开展实际,之前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含前次调整)不足以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需求,公司拟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再次调整。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159,182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商品、提供服务与劳务增加21,655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与劳务增加137,527万元。董事会审议该预案时,关联董事吴红星先生、李德宁先生回避上述预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袁蓉丽女士、王道斌先生及于定明先生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股东云锡控股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个旧锡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 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备注:

  1、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调整部分详见表格中加粗内容;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159,182万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为137,527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为21,655万元;

  3、因主要产锡地区缅甸供应急剧下滑,加剧原料供应紧张,原料采购难度加大,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料并为下一年度生产做相应准备,公司将利用关联方集中采购优势加大原料等采购力度,预计交易金额同比增加;

  4、因云南锡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的锡材、锡化工产品部分客户认证工作尚在开展中,尚未完成客户业务交接,将继续通过原认证体系向客户供应锡材和化工产品,因公司拟向新材料公司和锡化工公司采购并用于交付的锡深加工产品有所增加,导致关联交易金额增加;

  5、向云南锡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的锡锭原料因价格上涨及供应数量有所增加,导致销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金额增加。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经审计,2022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00,626.7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

  三、关联人介绍、关联关系及主要内容

  本次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再次调整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开展实际,因此仅涉及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调整,不存在新增关联人及关联关系情形,关联交易主要形式及内容与年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前次调整相比未发生变化,相关交易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再次调整,主要原因是公司参股公司新材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的锡材、锡化工产品部分客户认证及客户业务交接尚未完成,为保障锡产业协同和锡产业链正常运行,公司将继续向新材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锡深加工产品并向下游客户交付。同时锡市场原料供给偏紧,原料采购难度加大,公司利用关联方集中采购优势加大原料等采购力度,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料。此外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锡锭作为其深加工原料符合客观实际,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维护主要产品销售市场,扩大行业影响力。

  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范畴,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会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会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1、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主要原因是公司参股公司新材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生产锡材、锡化工产品部分客户认证及客户业务交接尚未完成,为保障锡产业协同和锡产业链正常运行,需继续向其采购锡深加工产品并向下游客户交付,以及锡市场原料供给偏紧,原料采购难度加大,为保障生产经营加大了原料采购力度;同时因向关联方供应锡锭价格上涨及为维护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市场需要,导致关联交易金额增加。本次调整无新增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的情形,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形式未发生变化,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2、同意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三)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的调整,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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