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1-3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传真:010-51757666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8
2.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表三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82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2.人员情况
中审亚太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4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工作经验丰富,可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2022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1,385.7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3,315.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225.1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房地产业,审计收费6,492.5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7,260.6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服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劲,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曾参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专业服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0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7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续聘中审亚太,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75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贾明辉女士、监事龚秀生女士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明辉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刘营权先生、辛化岐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由本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营权先生,196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78年12月至1983年9月,原基建工程兵七支队战士、基建工程兵学校学员;1983年10月至2003年10月,于北京城建集团四公司工作;2003年11月至2007年8月,于香港香江国际重庆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2年12月,于浙江绿城北京区域项目公司任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7年5月,于大连盛都地产任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长春荣丰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集团工程中心总监。
除上述披露外,刘营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刘营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辛化岐先生,1965年11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历史系,本科学历,民革党员,执业律师。1985年至1995年,于中石油第七建设公司工作;1996年至2000 年,于广东省韶关市律师事务所(现广东南楓律师事务所)、广东省信德盛律师事务所执业;2000年至2007年,北京市包律师事务所执业;2006年起兼任北京非常阳光商务调查有限公司经理;2007年至2016年,于北京市凯誉律师事务所执业,合伙人;现于北京谦人佳慧律师事务所执业,任负责人,现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除上述披露外,辛化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辛化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74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王征先生、独立董事刘长坤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董事会提名王征、王焕新、殷建军、楚建忠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刘长坤、韩梅(会计专业人士)、朱琨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审计费用共72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万元,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征先生,1963年7月出生,1981年以上海市高考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考入华东师大外语系,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环宇公司中国部经理、丹柏瑞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香港懋辉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征先生是第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香港第十一、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委员会成员,上海金融仲裁院仲裁员,中国红十字会常务理事,第一届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第一、二、三届北京市政府特约规划监督员等。
除上述披露外,王征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王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焕新女士,1968年11月出生,汉族,毕业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宣化钢铁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程副科长、北京港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北京新松投资集团工程部经理、北京威宁谢工程咨询公司高级估算员、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算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长春市第十三、十四届政协委员。
除上述披露外,王焕新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王焕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殷建军先生,1951年8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70年至1976年参军,1976 年至1980年任职于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80年至1995年任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工厂厂长、书记、分公司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995年至2010年任天津乾德自动化仪器仪表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除上述披露外,殷建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殷建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楚建忠先生,1957年2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6年12月参军;1980年9月至1983年7月,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学习;1983年8月至2014年10月,于解放军某部历任指导员、助理、营房处处长、副局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执行总裁兼长春荣丰总经理,长春市第十五、十六届人大代表。
除上述披露外,楚建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楚建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长坤先生,1958年6月出生,汉族,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美国休斯顿大学、美国西北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除上述披露外,刘长坤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刘长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梅女士,1968年3月出生,汉族,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89年8月至1996年11月,任财政部中华财务会计管理有限公司审计经理;1996年12月至1999年12月,任华实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年5月至2006年9月,任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8年10月至2010年4月,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年5月至2023年3月,任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3年8月至今,任北京京重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除上述披露外,韩梅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韩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琨先生,1978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英国雷丁大学工程管理硕士。2004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北京首润置业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主管;2006年5月至2011年10月,历任天地控股有限公司项目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中国建筑基础设施事业部投融资部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平安众城(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中科众城(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上述披露外,朱琨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朱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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