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自波先生

  (六)出席情况

  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2,015,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1,534,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260,481,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8%。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5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反对42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529,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反对4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991,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2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925,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反对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7,050,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4%;反对14,965,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7,984,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2%;反对14,965,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薛忠民先生获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董事会任期一致。获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晏国哲、张贺铖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3-05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薛忠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薛忠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决议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薛忠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并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决议之日起生效。

  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薛忠民(主任委员)、贾同春、管理、卢新华、张鲲。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薛忠民先生简历

  薛忠民,男,1966年1月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薛先生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董事,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董事,中建材(上海)航空复材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材科技副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董事,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材锂膜有限公司董事,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副院长、院长等职位。

  截至目前,薛忠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