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3-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坐落于三鲁公路5028号、浦江镇98街坊2丘、浦江镇99街坊2丘、浦江镇99街坊7丘、浦江镇102街坊5丘、浦江镇110街坊20丘、浦江镇111街坊14丘5号的七处房屋,因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整体发展建设需要被纳入搬迁范围。
2021年8月,公司与上海浦江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补偿协议》,约定由闵行区土地储备中心、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向公司提供题桥发射台搬迁新址,同时搬迁安置补偿款总计为人民币796,756,87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补偿协议>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
二、收到搬迁安置补偿款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题桥发射台搬迁项目的部分搬迁安置补偿款合计人民币398,378,437元。此前,公司已于2021年度内收到上述项目的部分搬迁安置补偿款人民币79,675,687.4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积收到上述项目搬迁安置补偿款人民币478,054,124.40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到搬迁安置补偿款,是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中的题桥发射台搬迁安置补偿的最新进展,是按照《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补偿协议》的计划执行。
本次收到的款项不会直接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但会增加公司的现金流量。本次收到的款项将在公司最终按计划完成全部建设搬迁后,在该年度计入当期利润。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数据影响以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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