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79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2023年12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会议审议的提案
(二)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议案1至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至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 8:30~12: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事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韩恒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82058669
联系邮箱:IR@tinc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9,投票简称:天赐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2023年12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格填写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如同意,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
2、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78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对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追加投资,项目总投资将由55,128.90万元调整为73,668.87万元,建设投资将由49,651.87万元调整为64,531.4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将由5,477.03万元调整为9,137.42万元。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追加项目概述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九江天赐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拟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5,128.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49,651.8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5,477.03万元,项目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子公司九江天赐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的公告》。
二、 本次追加投资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变更原因及内容
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形成15,000吨/年高纯碳酸锂产能,在剩余产能产线建设中,增加了部分生产处理装置及需补充建设对应车间厂房,故本次拟变更项目的投资额,除以上调整外,本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无发生变化。
(二)变更后的项目情况
1、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 73,668.87万元,建设投资 64,531.4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9,137.42万元。
2、项目形成的产品规模
3、 项目建设内容:
单位:万元
注:1、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上述各环节投资额可能会在总投资额范围内调整;2、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运算法则造成。
★ 投资额变更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硫酸锂制备碳酸锂装置、反渗透水处理装置以及对应车间厂房建设。
4、项目财务效益预测: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 289,175.94万元,年平均净利润 15,013.44万元。
三、 本次项目追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公司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因素等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该项目追加不影响原有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核心原料供应链上的战略布局,提高核心原材料的自供应能力以及电解液产品的竞争力,对保持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领先地位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77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赐资源循环”)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14个月,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0.7亿元,项目总投资额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本次公司子公司天赐资源循环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晓伟
注册资本:26,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选矿,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公司持股100%
二、 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
2、 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3、 项目投资: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0.7亿元,项目总投资额以实际投资
建设情况为准
4、 项目建设周期:14个月,项目建设周期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5、 项目形成产品规模:年产3万吨碳酸锂
6、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7、 项目财务效益预测: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252,841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6,848万元。
三、 本项目的风险评价
1、市场风险
由于本项目建设期较长,可能会出现市场供需实际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产品及原料价格波动的情况,以至产量和销售收入达不到预期目标,存在最终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2、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 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3、运营风险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一方面存在项目逾期完工或试投产不顺利的风险,另一方面存在投资或营运成本费用的增加等,使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4、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对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四、 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基于目前锂电池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完善的背景下,对上游原材料的进一步战略布局,对公司资源线上游选矿和下游高纯碳酸锂和氟化锂衔接具有重要意义,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核心原料供应链上的战略布局,提升电解液及磷酸铁锂产品的核心成本优势,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76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0,667.95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现行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概况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4,105,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1,05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10,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95,079,452.8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57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表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注2: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部分的金额7亿元。
(三)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月 30 日,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自 2023 年 2月 2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8.4 亿元,其中: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专户1.4亿元,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专户7亿元,截至 2023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将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专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4亿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专户募集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7亿元。
三、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一)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月 30 日,“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 “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和“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
该等拟结项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共计约3亿元,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部分资金支付节点所致。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部分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先行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50,667.95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等,因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自有资金支付。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六、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上述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 “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和“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利益规则,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75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30日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利益规则,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基于目前锂电池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完善的背景下,对上游原材料的进一步战略布局,对公司资源线上游选矿和下游高纯碳酸锂和氟化锂衔接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同意公司通过子公司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公司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因素等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该项目追加不影响原有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变更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74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30日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 “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和“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同意公司将该等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0,667.95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的议案》
同意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0.7亿元,项目总投资额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变更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追加投资,项目总投资将由55,128.90万元调整为73,668.87万元,建设投资将由49,651.87万元调整为64,531.4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将由5,477.03万元调整为9,137.4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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