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9 证券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董事长卢进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贺小庆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卢进先生、李铁南女士、彭咏女士,独立董事张跃先生、胡世明先生、谢文政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孙洁女士、陈羽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跃清先生、总会计师李宏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涤非、马荟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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