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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3-080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自2022年12月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 披露的控股股东为洛阳均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洛阳均盈”),实际控制人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2-075) ,现对公告内容予以更正。

  一、实际控制人认定更正的基本情况

  更正前:

  2022年12月29日,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洛阳西苑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向其转让洛阳金元兴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该部分股权随即被转让至洛阳西苑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国苑”),并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洛阳国苑通过控股洛阳金元兴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百富天盈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洛阳均盈,而洛阳国苑的控股股东洛阳自贸综合服务中心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事业单位,故洛阳国苑、洛阳均盈的实际控制人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洛阳国苑现已间接控制洛阳均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相应变更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更正后:

  2022年12月29日,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洛阳西苑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向其转让洛阳金元兴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该部分股权随即被转让至洛阳西苑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国苑”),并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洛阳国苑通过控股洛阳金元兴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百富天盈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洛阳均盈,而洛阳国苑的控股股东洛阳自贸综合服务中心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事业单位,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洛阳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故洛阳国苑、洛阳均盈的实际控制人为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国苑现已间接控制洛阳均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相应变更为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四川金顶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更正前:

  

  更正后:

  

  三、更正原因和影响

  高新区管委会是洛阳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在开发区范围内行使管理权,且高新区管委会的日常经费已列入洛阳市市级财政预算。根据《洛阳市国企深化改革三年(2020-2022)行动方案》的有关国有企业管理授权试点要求,洛阳市人民政府阶段性授权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对洛阳国苑国有股权的监督管理,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与理解不够到位、把握不够准确,致使信息披露不够完整、严谨,导致原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仅披露到高新区管委会,未完整披露到洛阳市人民政府。

  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明确为洛阳市人民政府,更有利于洛阳市国有股权的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更好地促进国有股东履行对国有股权、特别是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有关职责,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经营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仍保持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实际控制人认定变更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除以上更正的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3-08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变更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洛阳市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国有企业建设、有效提升下属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洛阳市委市政府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属规范要求和国有股权管理的实际需要,经洛阳市政府批准,洛阳高新区(自贸区洛阳片区、综保区)管委会关于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决定(洛开【2023】12号),以及涧西区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决定(洛涧政【2023】26号),洛阳自贸综合服务中心(高新区营商服务中心)与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国有股权划转协议,洛阳自贸综合服务中心(高新区营商服务中心)将持有的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国苑”)6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洛阳市国资委”)。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洛阳市国资委。由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洛阳市国资委均为洛阳市人民政府下属机构,本次国有股权划转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股权划转及工商变更已完成。

  二、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情况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洛阳自贸综合服务中心(高新区营商服务中心)持有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洛阳自贸综合服务中心(高新区营商服务中心)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洛阳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二)变更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情况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后,洛阳市国资委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洛阳市国资委为洛阳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变更前:

  

  变更后:

  

  四、本次变更的影响

  洛阳市国资委是市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依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

  本次洛阳国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由洛阳市国资委代市人民政府履行股东出资与监管职责,更有利于洛阳市国有股权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为了进一步巩固洛阳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取得的优异成果,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以持续深化改革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洛阳市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国有企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属规范要求和国有股权管理的实际需要。

  本次划转在洛阳市人民政府同级下属部门之间进行,因此洛阳国苑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变更不会导致四川金顶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仍为洛阳市人民政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经营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仍保持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本次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后,公司仍然保持独立运营,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变更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3-08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3年12月5日、6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除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829.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7.3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2023年12月5日、6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3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工作正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正常推进,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份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829.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7.33%。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12月5日、6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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