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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1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上述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3年12月18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相关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5、议案8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大厦B座12楼证券部

  邮编:51800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毕冉、李儒谦

  联系电话:0750-3506078

  传真号码:0750-3506111

  联系邮箱:IR@lingyiitech.com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代码:362600;投票简称:“领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本公司(本人)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133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8日和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电子”)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为领胜城(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城”)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5,58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为领益(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香港”)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4,235.2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为TRIUMPH LEAD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TRIUMPH LEAD”)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1,352.8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保证期间均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担保额度如涉及外币,则按2023年12月7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进行折算。

  被担保人领胜电子、领胜城、领益香港、TRIUMPH LEAD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授信申请人: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领胜城(香港)有限公司、领益(香港)有限公司、TRIUMPH LEAD (SINGAPORE) PTE. LTD.

  1、主债权

  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在最高额限额内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方式

  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3、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738,675.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43.03%。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73,865.24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117.6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5,698.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12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及金额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计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授信银行

  本次申请授信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DBS(星展银行)、OCBC(华侨永亨银行)、IFC(国际金融公司)等。

  (三)授信品种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等本外币信用品种。

  (四)授信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其他说明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13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以及其他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

  2、 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 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4、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在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较大,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等诸多因素带来的风险,防范汇率或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亦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以及其他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及实际开展业务需要,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和对策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及对策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流动性风险及对策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及对策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及对策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银行及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从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规范,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的实际情况拟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适应公司业务增长及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等诸多因素带来的风险,在符合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意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13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防范理财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到政策、市场、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调整。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理财产品不能足额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理财产品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4、收益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而相关委托理财产品业务可能挂钩金融指数或其他类型业务,因此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区间差。

  5、信用风险:金融机构以自有资金保障产品的本金及到期收益支付,但如金融机构发生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或账户冻结、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极端情况,将可能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致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6、操作风险:由于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理财产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产生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 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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