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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以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临时董事会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现场及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相关审计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体吸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4日以微信、电话等形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弋才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三楼会议室公司办公大楼3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

  至2023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人代表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人:张颖志

  (四)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电话号码:0851-86607332       传真号码:0851-86607820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负责本公司相关审计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整体吸收,经公司综合考虑,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3年12月5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0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03.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722.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 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各类监管措施1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妍,201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琳,201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管丁才,199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13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收取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70万元。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较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2023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2019年-2022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相关审计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体吸收,经公司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力等多方因素,并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公司拟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大华国际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我们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取得对方同意。对于本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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