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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1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12月7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456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138.94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将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2023年10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五)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于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权日:2023年10月25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1,138.94万份(调整后)

  (三)首次授予人数:1,456人(调整后)

  (四)行权价格:105.275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三、激励对象实际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权益,前述4名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为3.30万份,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62人调整为1,458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42.84万份调整为1,139.54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7.16万份调整为60.46万份。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仍符合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披露了《安井食品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3,294,23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5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10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期间,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6.03元/股调整为105.275元/股。

  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后,在办理本次股票期权登记的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0.6万份。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458人调整为1,456人,实际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39.54万份调整为1,138.9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不变,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数量由1,200.00万份调整为1,199.40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完成了相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安井食品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546、1000000547、1000000548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12月7日

  4、本次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首次授权日后,在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存在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除前述情况外,本次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2023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9)一致。

  五、本次授予登记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1,138.94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9,374.12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1、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权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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