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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2月8日,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7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8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 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伟光

  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国军

  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近三年复核天风证券、人福医药等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容诚自2014年起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

  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1、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杨帆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杨帆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杨帆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周大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周大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周大锋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封装测试部经理职务。

  3、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高云云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职务调整原因,高云云女士申请辞去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并参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高云云女士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人事主管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杨帆女士、周大锋先生、高云云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之前,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杨帆女士、周大锋先生、高云云女士在任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杨帆女士、周大锋先生、高云云女士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1、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高云云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高云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事项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FENG CHEN提名王瑞鹍先生、杨家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瑞鹍先生、杨家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瑞鹍先生简历

  王瑞鹍,男,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9月至2022年8月,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局(数据资源局)主办;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主办;2023年8月至今,任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23年11月至今,兼任合肥芯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瑞鹍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瑞鹍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杨家芹女士简历

  杨家芹,女,195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大学固体物理专业大学学历。1976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职于安徽大学,历任物理系党总支书记、校财务处处长、校党委纪委书记、督导员等职务,2011年3月退休,2011年3月至2016年5月任安徽大学校友总会常务副会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家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家芹女士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高云云女士简历

  高云云,女,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2月至2007年7月,在新华教育集团任行政专员;2007年7月至2011年7月在合肥凯捷技术有限公司任行政经理(招聘专员);2011年8月至2013年3月待业;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在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专员;2014年7月至今在龙迅股份历任人力资源专员、人事主管。现任龙迅股份人事主管、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高云云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合肥芯财富信息技术中心(普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9万股(以出资额折算),通过认购“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5号龙迅股份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参与公司战略配售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9万股(以出资额折算)。高云云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高云云女士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龙迅股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

  至2023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龙迅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0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12月21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公司投资与战略发展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邮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17:00前送达,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龙迅股份。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8114688-8100

  电子邮箱:dqhe@lontium.com

  联系人:何冬琴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帆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王瑞鹍先生、杨家芹女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王瑞鹍先生、杨家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补选王瑞鹍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联监事杨帆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1.02《关于补选杨家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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