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0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9%,本次回购注销涉及10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550万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109,124,491股。
2、截至2023年12月7日,上述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7日,上述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2月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实际认购限制性股票人数为11人,实际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2月4日。
6、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第一次解锁的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万股,回购价格为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2年5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8、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50万股调整为550万股。该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日期为2022年11月11日。冼树忠先生持有的应被回购注销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无法办理回购注销,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公司再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9、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第二次解锁的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0万股,回购价格为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550万元。激励对象冼树忠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暂时无法办理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本次先将除冼树忠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以外其他10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5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冼树忠先生持有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待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公司再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0、2023年4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回购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满足设定的当期个人绩效考核及公司层面解锁条件方可解锁对应数额的限制性股票,若当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以激励对象购买价格回购当期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第二次解锁的绩效考核目标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依据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156,151,068.79元。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353,529,640.20),2022年营业收入对比大幅下降,与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应将激励计划第二期即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2023年12月7日,本次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1,114,624,491股减少至1,109,124,491股。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涉事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702号。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不影响后续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将激励计划作为公司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作为优化企业管理制度的手段,更好地推动公司发展。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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